202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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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号正常,图像画面清晰,双方当事人信息核对无误,现在开庭……”
近日,在高台县人社局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了一场特别的劳动争议仲裁。与以往不同的是,其中一位当事人并未到庭,而是在外县家中通过视频参与庭审。据了解,申请人王某请求被申请人张掖某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故向高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
庭审现场,书记员通过视频和现场核实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情况,宣读庭审纪律,申请人在手机端宣读仲裁申请书、被申请人在现场进行答辩,工作人员实时将证据材料通过证据高拍智能展示台推送至申请方,实现了无缝举证、质证,确保了证据展示无一遗漏。“过去,仲裁庭审只能在现场进行,在笔录上签字,也只能现场手写签名。现在,通过线上开庭不仅方便当事人、代理人少跑路,而且庭审过程中全程录像,也便于事后监管。”高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书记员寇睿华介绍道。
之后,当事人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并作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程序完整规范,画面清晰流畅,音质清楚洪亮,通过图像和语音的同步传输,真正实现了仲裁员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隔空”对话。
本次案件审理是高台县第一起采取“线上庭审”方式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同时属全市首例。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高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互联网+调解仲裁”服务优势,推进仲裁案件线上开庭审理。“以前当事人至少跑两次,一次立案,一次出庭。现在立案之后就不用跑路了,非常方便高效。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高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首席仲裁员胡东升说。
高台县劳动监察大队队长王永成表示,今后,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继续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模式,加大互联网庭审力度,满足办事群众在特殊时期多元化的仲裁需求,真正做到在线办案“不打烊”,线上服务“不打折”,确保防疫办案两不误。
(记者:雷景韬 李梦琳)